各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
为进一步培养发展德才兼备的优秀研究生党员,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省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根据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发展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现就本学期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面向全院在读研究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内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注意:若已明确本期发展对象培训时无法按时参加者,本期发展原则上不予考虑。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端正,入党意愿强烈;以集体利益为先,甘于奉献;乐于为师生服务,入党动机纯。
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学习党团知识,关心时事政治,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参学率达到100%(原则上以学院后台数据为准)。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社会责任感强,群众基础好,无违规违纪和学术道德问题。
4.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学术科研能力,所有课程考试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5.党校结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1年以上(截止日期至2024年4月3日,即在2023年4月3日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本院学生相关信息在院网可查),期间认真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且考核合格者。
6.入党所有材料齐备,流程符合要求。
(三)补充条件
在基本条件基础上,以下要求至少满足3条:
1.证书过级:通过英语六级和计算机二级考核或取得更高级别的英语或计算机证书。
2.论文发表:研究生期间已发表SCI或CSCD论文(需取得接收函,且文章作者物理排序第一)。
3.工作经历:研究生期间担任校、院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副部长及以上)或研究生小班主要干部(含班长和团支书),且师生评价好。
4.双创赛事: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小挑(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大挑(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中国国家大学生创新比赛”(原为中国国家“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或学校认可同级别比赛取得校级三等奖或以上表彰。
5.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荣获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表彰。
6.学术活动:2023-2024学年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及其更广范围内做过1次以上(含)学术报告且表现优秀。
(四)特别贡献
在满足基本条件下,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挺身而出、在重大灾害中做出重要贡献者,为学校学院工作做出贡献者,热心及社会公益事业表现突出者,创新创业取得优异成绩者,服务社会、服务师生、服务人民,影响力大者,可报学院党委讨论决定。
二、发展材料具体要求
本期被发展的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应有以下材料,如有材料缺失,需在支部考察期间补齐并及时上交支部书记处进行核查;支部书记在学院公示前将相关材料上交至学院党委处备查。若在学院进行发展对象公示时仍有未补齐者,本次将不予以发展。(请各支部于汇报时上交参与考察者下述所有材料)
主要材料如下:
1.入党申请书(必须有)
2.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外校提交入党申请书者,必须有;本院提交者,选有)
3.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外校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必须有;本院提交者,选有)
4.关于将XX同志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选有)
5.关于将XX同志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备案报告(外校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必须有;本院提交者,选有)
6.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名单(外校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必须有纸质材料且加盖公章;本院需提供学院网站截图)
7.关于同意XX同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批复(外校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必须有;本院提交者,选有)
8.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复印件(必须有)
9.思想汇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到现在(2024年4月3日,不足1季度可忽略)每季度一份)(必须有)
10.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外校阶段参与考察者,必须有;本校选有)
若本人提及相关材料存放于学籍档案者,请各支部于2024年4月10日晚18:00前将本人姓名、年级和相关材料名称,发党服-李欢颖。
三、考察形式及流程安排
1.2024年4月9日中午12:00前(此时间各支部也可根据自身实际灵活调整)符合要求的研究生请在本支部书记处报名。
2.报名统计结束后,各支部书记统计名单并召开支部动员大会及党员发展工作部署会,说明考察要求及注意事项。
3.发展对象讨论会(2024年4月12日前完成)
发展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各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开展本支部发展对象讨论会议,结合群众意见调查和支部考察结果,确定拟发展名单,形成总结材料和书面讨论结果。
注意:①群调中,若出现赞成票不足60 %者,则本次原则上不予发展;若出现特殊情况,由党支部大会共同讨论并报上级党委终审,并于2024年4月15日向学院党委汇报时上交所有群调材料原件和汇总表(注意按每个人的材料分开装订好,汇总表放置于第一页)
②请各支部于2024年4月15日向学院党委汇报时,上交发展对象讨论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票原件(表决票由各支部自行制作,要求纸质档)。
4.报上级党委审查
各支部支委于2024年4月15日(若有变化后续通知)向学院党委汇报考察结果,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
5.拟发展对象公示
院网公示拟发展对象,时间不少于5天。
6.发展对象决议会议
党支部根据公示结果,各党支部书记再次组织召开开展发展对象决议,经无记名投票后形成发展对象名单并上报学院党委。(注意此次表决情况需记入档案,请参照讨论会要求和材料模板严格执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票原件支部留存,党委备查)。
7.政治审查(由学院党建对接发展对象)
以函调形式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含直系亲属和社会主要关系成员,此项工作原则上一周内完成。
注意:函调回执由各党支部 书记负责整理和收集,并联系其余支委,完成其政治审查工作。
8.发展对象培训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开展本期发展对象培训,具体事项届时通知。
培训不合格者将不予发展。
三、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围绕:群众基础、入党动机、服务意识、党政党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时政及学习科研经历。
在学院工作或其他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贡献,发展时可酌情放宽条件、优先考虑,由学院党委共同研究决定。
四、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学生党支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审核发展对象的入党手续、基本程序以及必备的档案材料,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手续严格。
2.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相关信息。学生党支部要对照发展党员程序,对发展对象的信息模糊,入党申请书、党校结业证书、思想汇报等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发展对象一律不发展。
3.按计划、按时间、按要求上报。各学生党支部按照总体工作安排,做好发展工作,按时上报材料,使组织发展工作有序开展,不按时提交材料者,学院党委将回收该支部名额,请严肃对待!
4.请大家本着诚信第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一经发现信息造假,即刻取消其发展资格。
5.若有疑问,请联系:
何诗雨 电话:18782990056 QQ:182586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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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